发布于 2021-12-31 02:36
10条法律人年终总结
论法律人的自我修养
1、法律不能保护弱者,律法只是提供一个框架或安抚。法律中的关系不要指望契约精神而在于权益实践。
2、法的功能,与其说是对社会的指导,不如说是对社会的安抚。
3、如果一个法官在民事调解中是针对风俗世故而不是遵守律法条文,那就是违法调解,是违背当事人的正当权利的。
4、正因为法官有一定自由裁量权,所以双方当事人及双方律师都需要讨好法官。双方当事人只需要尊重法律,不用尊重法官及他人,这才是律法主义的目标,这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
5、个人“权利”不是概念,公民应该知道哪些是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边界,律法社会应当培养公民基本的“公民权利意识”。
6、法律和权威的关系很模糊。
7、法律表面上是正义的,但是原告当事人实现起来却是非正义的,首先,"谁主张谁举证",作为原告当事人举证责任重大,坏人作恶的证据取证艰难。
8、基层法院律法水平有很多上升的空间,当然跟基层法院接待的当事人的文化水平和当地财政收入也有一定关系。
9、每个人都必须从别人的角度来考虑案件,但是律师应该考虑的是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而不是一味顺从法官说服当事人接受不合理的调解。
10、调解是解决问题为目的,不是为了完成法院的调解量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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